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桐庐科祥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三亚路58号
(3)项目联系人:孙清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桐庐科祥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项目简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
姓名 |
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现场调查人员 |
修亦康 |
2020年12月24日 |
孙清华 |
检测/采样人员 |
程裕民、修亦康 |
2020年12月25日 |
|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工作场所物理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工作场所噪声与激光辐射检测结果与评价分别见表6-7、表6-8。
表6-6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
日期 |
评价单元 |
岗位 /工种 |
检测点号 |
接触时间(h) |
检测值 范围dB(A) |
等效声级LEX.WdB(A) |
国家标准dB(A) |
单项 结论 |
12.24 |
充磁一车间 |
手工充磁 |
1 |
8 |
72.9~80.4 |
78.7 |
85 |
合格 |
自动充磁 |
2 |
8 |
63.4~77.2 |
71.7 |
85 |
合格 |
||
检验一车间 |
打包 |
9 |
8 |
57.0~86.4 |
73.5 |
85 |
合格 |
|
打包车间 |
打包 |
14 |
8 |
57.8~82.0 |
69.7 |
85 |
合格 |
|
12.25 |
充磁一车间 |
手工充磁 |
1 |
8 |
71.8~81.4 |
78.9 |
85 |
合格 |
自动充磁 |
2 |
8 |
62.6~78.3 |
73.3 |
85 |
合格 |
||
检验一车间 |
打包 |
9 |
8 |
60.3~86.0 |
74.3 |
85 |
合格 |
|
打包车间 |
打包 |
14 |
8 |
59.4~82.4 |
71.6 |
85 |
合格 |
表6-7工作场所激光辐射检测结果与评价
车间 |
岗位 /工种 |
测量点编号 |
光谱 范围 |
波长 |
照射时间(h) |
测量结果(W/cm2) |
平均辐照度(W/cm2) |
职业接触限值(W/cm2) |
单项结论 |
检验一车间 |
激光雕刻 |
10 |
红外线 |
1064 |
8 |
0 |
0 |
2.22*10-3 |
合格 |
0 |
|||||||||
0 |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中,各岗位噪声、激光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该用人单位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代码C3985),按《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对该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该用人单位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2、建议
(1)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针对接触激光辐射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2)应在激光雕刻岗位附近设置激光辐射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当心辐射”的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