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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增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发布时间: 2021-4-13 15:20:08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289-2号
(3)项目联系人:姜雨龙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增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2)项目简介:新增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

汪洋平

2019517

姜雨龙

检测/采样人员

汪洋平

2019517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3-3 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结果

受检设备名称

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

型号

METROTOM П 1500

生产厂家

ZEISS

编号

158736

额定参数

225kV1000μA

检测日期

2019.5.17

检测条件

225kV1000μA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工作人员操作位

0.21

2

距设备外表面5cm东侧

0.19~0.26

3

距设备外表面30cm东侧

<0.16~0.19

4

距设备外表面5cm(南

<0.16~0.20

5

距设备外表面30cm(南

<0.16~0.16

6

距设备外表面5cm(西

0.20~0.24

7

距设备外表面30cm(西

0.16~0.20

8

距设备外表面5cm(北

0.16~0.23

9

距设备外表面30cm(北

<0.16~0.19

10

距设备外表面5cm(上方)

0.16~0.20

11

距设备外表面30cm(上方)

<0.16~0.16

12

铅玻璃观察窗外表面5cm(左侧)

0.23

13

铅玻璃观察窗外表面5cm(中部)

0.19

14

铅玻璃观察窗外表面5cm(右侧)

0.21

15

距防护门外表面5cm(中部)

0.22

16

距防护门外表面5cm(上端)

<0.16

17

距防护门外表面5cm(下端)

0.22

18

距防护门外表面5cm(左侧)

0.20

19

距防护门外表面5cm(右侧)

0.19

20

铅玻璃观察窗外表面30cm(左侧)

0.20

21

铅玻璃观察窗外表面30cm(中部)

0.16

22

铅玻璃观察窗外表面30cm(右侧)

0.19

23

距防护门外表面30cm(中部)

0.19

24

距防护门外表面30cm(上端)

<0.16

25

距防护门外表面30cm(下端)

0.20

26

距防护门外表面30cm(左侧)

0.16

27

距防护门外表面30cm(右侧)

0.16

本底值

<0.16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本项目正常运营时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属于制造业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4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M7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报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程度、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现场检测结果,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议
1)用人单位应根据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应及时存档。

2)运营单位应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告知格式参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附件1执行。

3)运营单位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如明确企业负责人职责,各项制定如何展开操作,具体的操作步骤等内容),以及按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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