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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 2021-4-13 11:46:42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宁波大榭开发区榭东北港区
(3)项目联系人:林科叶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项目简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

汪洋平

2019430

林科叶

检测/采样人员

汪洋平

2019430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5-4 放射防护检测结果

受检编号:319-0101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60Co

放射源活度:

1.48×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O01188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R301再生器上部料斗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27-0.42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8-0.23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16-0.19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16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2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60Co

放射源活度:

3.3×107Bq

放射源编码:

DE15CO01187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02闭锁料斗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57-0.83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0.34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41-0.93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31-0.40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3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137Cs

放射源活度:

2.22×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S00557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11还原室上部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16-0.19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0.16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53-0.64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23-0.37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4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137Cs

放射源活度:

1.85×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S00558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11还原室中部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16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16-0.21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16-0.18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5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137Cs

放射源活度:

3.70×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S00555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17三反上部料斗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16-0.21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0.16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61-1.03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31-0.46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6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137Cs

放射源活度:

9.25×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S00553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01分离料斗底部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19-0.29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0.18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23-0.48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16-0.17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7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137Cs

放射源活度:

9.25×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S00554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01分离料斗上部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17-0.30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31-0.50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17-0.23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受检编号:319-0108

设备名称:

含密封源料位计

核素种类:

137Cs

放射源活度:

3.70×108Bq

放射源编码:

DE15CS005565

工作场所

重整反再框架

所在场所:

V317三反下部

检测条件:

正常开启

检测日期:

2019.4.26

检测点位置及结果:

检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μSv/h

1

距源容器外表面5cm

0.23-0.31

2

距源容器外表面100cm

<0.16-0.18

3

距接收器外表面5cm

<0.16

4

距接收器外表面100cm

<0.16

附注:1.上表所列检测值均未扣除本底值;2.上述所有检测结果已经过修正因子修正;3.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该用人单位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代码为C2511),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结合放射部分实际使用情况,按《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分类,该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

2、建议
1)针对放射工作场所分区设置不同中文标识;在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辐射源安装场所、储源室增设醒目的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中文警示说明等。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进一步贯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持续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要求,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纳入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所需检测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障;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检测报告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归档,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档案,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体系。

5)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企业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需要复查的人员应及时安排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做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对职业禁忌证、职业病患者,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续治疗和安置;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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