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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 2021-1-13 16:27:15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诸暨市店口镇湄池联塘村
(3)项目联系人:寿小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项目简介:诸暨市建磊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

应婷

2020917

寿小将

检测/采样人员

余彩虹、应婷

2020919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见表6-7


6-7-1 工作场所化学物质检测结果与评价

评价单元

岗位/

工种

采样点编号

检测项目

日期

检测结果

职业接触限值

判定

结果

CMAC

(mg/m3)

CTWA

(mg/m3)

CSTEL

(mg/m3)

CPE

(mg/m3)

MAC

(mg/m3)

PC-

TWA

(mg/m3)

PC-

STEL

(mg/m3)

PE

(mg/m3)

生产车间

搅拌控制室

1

矽尘()

9.17

/

0.42

/

0.57

/

0.294

/

0.882

不合格

9.18

/

<0.33

/

0.40

/

0.294

/

0.882

合格

9.19

/

0.42

/

0.50

/

0.294

/

0.882

不合格

矽尘()

9.17

/

0.74

/

0.90

/

0.42

/

1.26

不合格

9.18

/

0.71

/

0.87

/

0.42

/

1.26

不合格

9.19

/

0.59

/

0.63

/

0.42

/

1.26

不合格

洗沙

2

矽尘()

9.17

/

<0.33

/

<0.33

/

0.546

/

1.638

合格

9.18

/

<0.33

/

<0.33

/

0.546

/

1.638

合格

9.19

/

<0.33

/

<0.33

/

0.546

/

1.638

合格

矽尘()

9.17

/

0.49

/

0.60

/

0.78

/

2.34

合格

9.18

/

0.48

/

0.67

/

0.78

/

2.34

合格

9.19

/

0.44

/

0.50

/

0.78

/

2.34

合格

铲车工

3

矽尘()

9.17

/

0.34

/

0.43

/

0.546

/

1.638

合格

9.18

/

<0.33

/

0.43

/

0.546

/

1.638

合格

9.19

/

0.34

/

0.47

/

0.546

/

1.638

合格

矽尘()

9.17

/

0.68

/

0.90

/

0.78

/

2.34

合格

9.18

/

0.67

/

0.77

/

0.78

/

2.34

合格

9.19

/

0.54

/

0.60

/

0.78

/

2.34

合格

 


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中,搅拌控制室岗位矽尘超标,其余岗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合格。

超标原因分析:门窗开关时,搅拌站粉尘进入控制室,人员走动时地面积尘产生二次扬尘,导致岗位矽尘超标。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2020918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见表6-10

6-8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

车间

岗位/

工种

检测点编号

检测值范围dB(A)

等效声级LEX.40h dB(A)

国家标准LEX.40h dB(A)

单项

结论

生产区

搅拌控制室

1

68.3-69.5

71.8

85

合格

洗沙

2

80.4-81.2

81.5

85

合格

铲车工

3

83.5-83.7

83.4

85

合格

本次物理因素检测,所有岗位噪声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该用人单位属于金属制品业-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代码C3021),按《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水泥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对该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该用人单位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2、建议
1)搅拌控制室岗位矽尘超标,企业应确保控制室密封性,并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足量、及时发放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劳动者自觉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自觉性,并督促劳动者作业时正确佩戴。

2)搅拌站、洗沙区输送皮带应增设密闭围挡,防止皮带输送过程中粉尘逸散;洗沙区应设置控制室,减少工人接触粉尘的浓度及频率;铲车工作业时应确保驾驶室密闭,降低工人接触粉尘的浓度。

3)企业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开展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4)生产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企业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在厂区规范设置浴室及更/存衣室。

5)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6)定期检修维护现有车间各防护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工人能正确使用。

7)加强车间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定期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有效保存(应密闭存放);生产区禁止饮食,水杯存放应远离生产线。

7)根据《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AQ2047-2012)的要求,制定清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和受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仓作业。配备便携式氧气浓度报警仪、温湿度计、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进行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影像资料存档。

8)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要求,为接触矽尘的铲车、搅拌控制等岗位和接触金属烟尘的机修岗位配备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并加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和有效保存。

9)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完善现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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