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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二期配套年产10万套叉车构件及10万套汽车牵引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 2019-1-24 9:04:13

杭州宏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二期配套年产10万套叉车构件及10万套汽车牵引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杭州宏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临安市横畈市地村(横畈工业功能区)
(3)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杭州宏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二期配套年产10万套叉车构件及10万套汽车牵引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项目简介:新建二期配套年产10万套叉车构件及10万套汽车牵引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

张洋

2018年5月7日

杨主任

检测/采样人员

陆春绿、杨益君

2018年5月9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工作场所化学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分别见表4-3。

  4-3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定点采样)

评价单元

岗位

采样点编号

检测项目

日期

检测结果

职业接触限值

判定

结果

CMAC

(mg/m3)

CTWA

(mg/m3)

CSTEL

(mg/m3)

超限倍数

MAC

(mg/m3)

PC-

TWA

(mg/m3)

PC-

STEL

(mg/m3)

最大超限倍数

生产单元

吹灰

1#

其他粉尘

5.7

-

<0.33

-

<0.04

-

8

-

2

合格

5.8

-

0.45

-

0.08

-

8

-

2

合格

5.9

-

2.27

-

0.36

-

8

-

2

合格

喷塑

2#

其他粉尘

5.7

-

<0.33

-

<0.04

-

8

-

2

合格

5.8

-

1.23

-

0.23

-

8

-

2

合格

5.9

-

1.21

-

0.31

-

8

-

2

合格

    本次检测岗位化学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未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要求。


2)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本次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见表4-4。

4-4  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

评价单元

生产车间

岗位/地点

检测点编号

检测

日期

检测值范围dB(A)

计权结果dB(A)LEX,w

接触限值dB(A)

判定

结果

生产单元

生产厂房1F

 

吹灰

1#

5.7

75.5~97.0

89.9

85

不合格

5.8

75.3~99.6

86.3

85

不合格

5.9

75.6~97.9

89.6

85

不合格

喷塑

2#

5.7

58.9~102.3

86.6

85

不合格

5.8

78.5~103.5

85.8

85

不合格

5.9

69.3~103.1

89.2

85

不合格

上挂

9#

5.7

74.9~100.5

81.6

85

合格

5.8

71.8~99.8

81.9

85

合格

5.9

73.9~100.7

80.3

85

合格

生产厂房2F

装配线1

3#

5.7

67.4~97.1

79.5

85

合格

5.8

69.4~104.9

79.0

85

合格

5.9

67.5~98.1

79.4

85

合格

装配线2

4#

5.7

65.7~98.8

77.8

85

合格

5.8

68.3~103.7

78.5

85

合格

5.9

65.7~95.1

78.7

85

合格

纸箱包装

8#

5.7

58.7~87.7

76.1

85

合格

5.8

57.8~88.9

77.7

85

合格

5.9

58.1~88.3

76.7

85

合格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为“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67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行业属于汽车制造业,为“职业危害较重”项目。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与检测,对该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本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议

(1)针对噪声超标的吹灰和喷塑岗位,企业应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佩戴好防噪耳塞,同时减少工人巡检的作业时间。

(2)应为喷塑岗位作业人员配备全面罩防护服,以避免工人眼睛、皮肤直接接触塑粉。

(3)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记录、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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