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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岱山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岱山高亭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 2019-1-7 8:55:24

浙江岱山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岱山高亭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信息公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的评价项目在公司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岱山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理位置:岱山经济开发区聚星路17号
(3)项目联系人:曹宝忠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浙江岱山科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岱山高亭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项目简介:岱山高亭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

三、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类别

姓名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

周琰明

2018年8月20日

曹宝忠

检测/采样人员

胡洪峰、黄敬鑫

2018年8月22日


四、类比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工作场所化学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分别见表4-3


4-3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车间

岗位/地点

采样点编号

检测项目

日期

检测结果

职业接触限值

判定

结果

CMAC

(mg/m3)

CTWA

(mg/m3)

CSTEL

(mg/m3)

超限

倍数

MAC

(mg/m3)

PC-

TWA

(mg/m3)

PC-

STEL

(mg/m3)

最大超限倍数

污水处理单元

操作工

加药间

1

其他粉尘

8.20

/

<0.33

/

0.21

/

8

/

2

合格

8.21

/

<0.33

/

0.19

/

8

/

2

合格

8.22

/

<0.33

/

0.05

/

8

/

2

合格

巡检

3

硫化氢

8.20

<0.53

/

/

/

10

/

/

/

合格

4

5

3

硫化氢

8.21

<0.53

/

/

/

10

/

/

/

合格

4

5

3

硫化氢

8.22

<0.53

/

/

/

10

/

/

/

合格

4

5

3

8.20

/

0.3

2.9

/

/

20

30

/

合格

4

0.4

5

1.3

3

8.21

/

0.4

1.4

/

/

20

30

/

合格

4

3.4

5

1.0

3

8.22

/

0.2

1.8

/

/

20

30

/

合格

4

0.3

5

0.3

压滤间

2

硫化氢

8.20

<0.53

/

/

/

10

/

/

/

合格

8.21

<0.53

/

/

/

10

/

/

/

合格

8.22

<0.53

/

/

/

10

/

/

/

合格

8.20

/

0.3

1.6

/

/

20

30

/

合格

8.21

/

0.2

0.8

/

/

20

30

/

合格

8.22

/

0.2

0.8

/

/

20

30

/

合格

备注:硫化氢的最低检出浓度为 0.53mg/m3,氨的最低检出浓度:0.1 mg/m3粉尘最低检出浓度为0.33mg/m3


本次检测各岗位的化学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本次检测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见表4-44-5

4-4 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与评价

评价单元

岗位/地点

检测点编号

检测

日期

检测值范围dB(A)

计权结果dB(A)LEX,w

接触限值dB(A)

单项

结论

污水处理单元

操作工

压滤间

1

8.20

60.8~93.4

69.1

85

合格

8.21

62.0~92.1

69.2

85

合格

8.22

61.6~89.3

69.5

85

合格

4-5 工作场所高温检测结果与评价

评价单元

岗位/

地点

检测点编号

体力劳动强度

接触时间率%

平均WBGT指数

WBGT指数限值

单项

结论

污水处理单元

巡检

3

25

29.5

34

合格

4

5

备注: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WBGT指数限值相应增加1℃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代码为D4620),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10条,对该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将该项目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

2、建议
考虑在加药间投料口设置粉尘收集装置,以减少投料时粉尘的逸散。

3、污水处理池附近应设置气防柜,内部应含有气防柜内应配备便携式多种气体测定器(硫化氢、氨、氧含量)、自吸过滤式防毒半面罩、滤毒罐、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两台)、防化服、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口罩、防护眼罩、急救箱等。

4、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毒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化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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